多地點範例
詳細寫法請參照簡單範例,本頁只強調多地點時的細節。
教授出差為先到舊金山,再到芝加哥,最後從芝加哥出發,經由舊金山轉機回台。詳細航班如下(同樣皆為當地時間),假設機92,000元:
- 8/16 23:35 TPE → 8/16 20:35 SFO
- 8/22 16:40 SFO → 8/22 22:57 ORD
- 8/29 18:40 ORD → 8/29 21:25 SFO
- 8/30 01:40 SFO → 8/31 05:25 TPE
同樣我們必須先算出每個起降的台灣時間:
當地時間 | 台灣時間 | 事項 |
---|---|---|
8/16 23:35 | 8/16 23:35 | 離開TPE |
8/16 20:35 | 8/17 11:35 | 抵達SFO |
8/22 16:40 | 8/23 07:40 | 離開SFO |
8/22 22:57 | 8/23 11:57 | 抵達ORD |
8/29 18:47 | 8/30 07:57 | 離開ORD |
8/29 21:25 | 8/30 12:25 | 抵達SFO |
8/30 01:40 | 8/30 16:40 | 離開SFO |
8/31 05:25 | 8/31 05:25 | 抵達TPE |
這筆差旅費的重點如下:
- 舊金山日支生活費290(USD),芝加哥日支生活費281(USD)
- 8/16 因為是是在飛機上過夜,所以報支0.3天舊金山生活費
- 8/17-22 皆報支全天的舊金山生活費
- 8/23 因為在隔夜前就抵達芝加哥,故8/23報支全天的芝加哥生活費
- 8/23-29 皆報支全天的芝加哥生活費
- 8/30-31 兩天的跨日都在飛機上,故兩天都報支出發地(芝加哥)的0.3天生活費,故兩天共報支0.6天生活費
若一次出差的費用超過計畫核定的金額(通常是150,000),多出來的部分會需要用另一筆金額支付(通常是結餘款),此時請參照支出分攤。注意,若使用結餘款報支差旅費時,會需要填寫一張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自籌經費支應因公派員出國計畫書及經費補助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