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修費

英文論文編修費核銷

報銷英文論文編修費的程序,和報薪水的程序其實差不多,只差在需要再多附上計費標準(請參照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編修論文的「正文」第一頁與最末頁,以及有受款人資料的收據(若由學校撥款,則可以由助理自行輸入填寫受款人的資料與簽名;若由老師代墊,則需受款人親自簽名。主計室網頁可下載表單)。

無論由學校撥款還是老師先行代墊,都須建立「受款人資料」(老師代墊的話,受款人就是老師)。若受款人為外國人,則須填寫居留證號碼/護照號碼,以及確定他是否今年會在台灣待超過183天。其他程序同薪資報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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